近日,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成都市政府性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事中事后監管辦法》(以下簡稱《監管辦法》),明確要求各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按照“放管服”的總體要求和改革方向,優化招標事項事前流程,探索招標文件事后備案管理。
據了解,《監管辦法》里所指的政府性工程建設項目包含以下幾類:市本級政府財政資金采用直接投資、資本金注入等方式投資建設且占投資主導地位的政府投資項目;政府負有提供責任又適宜市場化運作,采取使用者付費、可行性缺口補助等適當方式,由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開展建設運營的市本級PPP項目;在前兩類項目之外,政府根據城市建設發展需要提出規劃并提供一定要素保障,交由市屬國有企業或事業單位按照市場化方式自籌資金建設運營的市本級政府間接投資項目。前款所述政府性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適用本辦法,各區(市)縣政府性工程建設項目參照實施。
《監管辦法》強調,嚴肅查處規避招標、虛假招標、排斥潛在投標人、圍標、串標、騙取中標、違法違規評標和定標、招標人和中標人不按照招標投標檔簽訂合同、轉包和違法分包等行為;嚴肅查處工程建設領域借牌掛靠行為,對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或使用其他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轉讓、出借資質證書或以其他方式允許他人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的,相關監管部門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掛靠人、出借人均予以嚴肅處理,同時將雙方行為記入工程建設項目從業單位不良信用信息記錄。
《監管辦法》提出建立完善成都市電子招標投標交易系統,實現各行業招標檔模板化和輔助電子評標。提高信息化監督水平,統一部署運行“成都市電子招標投標行政監督系統”和“成都市電子招標投標公共服務系統(含成都市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從業單位信用信息平臺)”,重點監督招標方案核準、信息發布、專家抽取、評標定標等重點環節,及時糾正違法違規行為。分步實現網上招標、網上投標、網上開標、網上評標、異地評標、公告發布、信用信息及履約情況、評標復核、投訴監督管理等全流程的電子化。通過各系統平臺互聯互通,運用信息化手段自動對可能涉及招投標廉政風險信息向監察部門進行廉政風險提示預警。
《監管辦法》要求全面落實《成都市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從業單位信用信息管理實施辦法》,市級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要進一步建立完善相關行業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從業單位信用信息管理實施細則,對招標投標從業單位進行信用評價。建立招標投標從業單位履約評價制度,政府性投資項目結算后,招標人應在成都市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從業單位信用信息平臺對中標人項目建設現場管理、發包情況、工期進度、質量安全控制、工程量變更及合同價格履行情況進行履約評價并公示。
《監管方案》指出,創新監管方式,探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有關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要暢通投訴舉報管道,加強招標投標違法違規行為查處,強化與相關部門的信息共享,建立健全聯動機制,探索推行招標投標執法“雙隨機、一公開”檢查。項目稽查和審計部門要以事中稽查與事后稽查相結合、經常性稽查與專項稽查相結合的方式,對政府性工程建設項目實施全過程監督,對重大項目實行全過程跟蹤審計,進一步規范竣工決(結)算審計。
《監管辦法》明確,推動建立行政執法與執法問責、刑事責任追究銜接機制,建立案件線索移送機制,對監督中發現的違法案件及時移送監察機關或司法機關。各級領導干部、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招標人(項目業主)及有關工作人員要遵守各項紀律規定,不得以任何方式插手干預政府性投資項目招標投標活動。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